皈依佛门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,所谓给师父供养费是误解。中国佛教协会《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:寺院可以接受信徒自愿的布施,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向信徒勒捐。如果师父要供养费就属于勒捐的违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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